昆文通〔2005〕26号
各县(市)区文化(体)局、局属各基层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2005年“十·一”假日期间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有关精神的要求,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主动,精心组织国庆期间群众文化活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6周年,各县(市)区文化(体)局、各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精心组织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
二、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假期值班工作的领导
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要高度重视假期值班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抓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安全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在各种群众利益、社会矛盾比较突出、敏感的工作中,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切实把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牢固树立安全就是大局,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严防节日期间发生各种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以及出现大规模的群众上访,确保本单位的安全。
三、加强监督,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领导和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制度,严格检查监督,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从各个环节入手,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定责、定人、定位”措施的落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单位要加强防火安全和治安防范等工作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努力增强防范治安案件和预防火灾、抗御火灾的能力,使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工作真正进入到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中、落实到具体的行动上,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四、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工作到位
1、各县(市)区文化(体)局工作重点:
各县(市)区文化(体)局要认真做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音像市场整治、规范歌舞娱乐场所和演出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对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等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属地管理,做到明确责任、守土有责。
2、局属各基层单位工作重点:
(1)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确保各类信息渠道畅通。随时掌握消防安全动态,对各种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
(2)加强防范措施,防止案件和事故发生。加强各单位的门卫守护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督促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加强对外来施工队伍和临时人员清理和清退工作,净化治安环境。各单位节日期间组织的大型活动要做好安全保障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问题的发生。
(3)加强治安防范管理。各单位要与所属片区派出所密切配合,制定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减少和杜绝各单位内的不安定因素;加强各娱乐经营单位周边环境的治理,协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各娱乐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治理,清除围堵门口的个体摊贩,惩治随意滋事的违法犯罪分子,创造娱乐经营单位周边的良好环境。
(4)各文博和窗口单位要坚持节日正常开放,安排人员坚守岗位,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3、各文化经营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重点:
(1)消防设施现状、防火器材配备及使用情况。
(2)电源线路和用电设备安全使用情况。
(3)易燃的化学药品、可燃气体的使用存放情况;易爆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在用车辆的运行状况等。
(4)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金属存放保管情况。
(5)安全通道的通畅。
(6)领导(负责人)带班和巡场、清场制度的落实。
(7)网吧、影剧院、歌舞厅和各娱乐经营单位在节日期间正常经营活动和举行放映、演出等安全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
(8)其它娱乐场所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
五、加强管理,严格安全保卫各项制度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各文化单位和文化经营单位在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安全值班和领导(负责人)带班工作,坚持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要加强与各个保障部门的协调和联系,保证节日期间与其它机要部门的通讯通畅。遇到重大情况、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2、认真抓好节前大检查。各单位在9月30日前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辖区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大检查,疏通安全通道,检查消防设备设施及门窗锁具等是否完好,发现隐患及其他不安全情况立即整改。
3、加强重点部位的管理。各单位办公室、财务室等重要部位要按照财经制度做好现金、支票、有价证券、印章等重要物品的管理,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危险物品。
4、严格加强机动车的管理。各单位要严格车辆管理,加强司机队伍教育,杜绝节假日酒后驾车等违章行为,确保车辆和人身安全。
5、认真搞好检查督促。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安全工作责任人要加强对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节日值班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发现不安全隐患和值班人员脱岗、离岗等情况要及时纠正,确保国庆节期间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通达。
市文化局将由局领导带队,于9月30日前分组对有关单位和文化娱乐场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分组名单附后),具体时间届时通知。
局属各基层单位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名单,于2005年9月26日以前报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娅、段钟一;联系电话及传真:3134233。
稽查大队24小时值班电话:3828151。
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